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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机关楼物业保洁的比选采购文件

发布日期:2026-09-08   来源:本网站

 为规范委机关保洁服务采购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择优选取专业物业服务单位承担委机关办公楼日常保洁工作,保障机关办公环境整洁有序,特采取比选方式组织采购。

 一、比选采购具体内容

 服务地点:市卫健委机关办公楼

 服务内容:机关大厅、走廊、楼梯、卫生间、会议室日常保洁、垃圾清运、定期环境消杀、公共地面日常养护,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保洁工作内容。

 服务期限: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保洁人员:两名

 每年物业服务费不超过5.7万元。

 三、参选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

 3.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参选单位需于9月17日前提交本次比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于文件袋内。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街11号  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阳 于猛 电话:0317-216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