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6年第1号)和《河北考区关于开展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冀医考办〔202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沧州考点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10时至2月11日24时(网址http://www.nmec.org.cn),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选择“沧州考点(代码07)”,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无需网上上传材料。考生网上报名前,先按要求准备近期小2寸白底证件照(6个月内,不得延续使用往年上传的证件照),报名上传照片前须通过“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下载地址见附件1)进行检测处理。检测过程严格按页面说明操作,检测通过后保存,登陆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时上传(还可通过页面提供的即时证件照采集小程序直接上传),报名系统不接受未经该工具检测的照片。
2.2025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2026年实践技能考试免考,但仍须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方可参加2026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报考要求
1.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将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 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报考执业医师,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4年8月20日(含)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21年8月20日(含)前注册,方可报考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需提交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3.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 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4.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必须包含诊疗范围页)或《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提交。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实践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5.《医师资格考试医学专业工作实践证明》仅考试当年有效。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提供每个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6.2025年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7.短线医学专业加试:报考执业医师的实践岗位必须是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申请加试需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公示证明》,2025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8.规培学员应在规培基地所在地的考点报名。规培基地需提供报考的规培学员名单,并在考生《医师资格考试医学专业工作实践证明》的右上角加盖“XX级专硕规培”或“XX级社会规培”的标识章。
9.凡持2003年(含)以后毕业的中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
10.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11.身份为军队及武警干部、军队及武警士兵、军队文职人员的考生,可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加试。
二、资格审核确认
(一)各县(市、区)卫健局报名点、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初审工作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或单位考生报名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初审。具体审核时间由各报名点根据本地区、单位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各县(市、区)卫健局报名点信息见附件2)
(二)考点集中审核工作
2月27日—3月6日为考点集中审核阶段,考点集中审核不接待考生,由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卫生健康单位报名负责人携带初审合格考生报考资料进行审核。
(三)考点补充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工作
补充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两项工作于3月7日—11日在沧州市人民医院培训中心(新华区永济东路58号)同期开展,分别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4)。集中审核当天因特殊情况未审核通过的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初审的考生可按报名点要求参加补充审核;集中审核和补充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须参加个人生物信息采集,否则报名无效。
1.考点补充审核工作
针对集中审核当天因特殊情况未审核通过的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初审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由考生本人持报名点的授权书(模板见附件5)和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参加审核,否则不予接待。补充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同时参加个人生物信息采集,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生物信息采集工作
集中审核和补充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进行个人身份验证和生物信息采集。考生信息采集时须坐姿端正,表情自然,脱帽摘镜,提前理好头发(发不遮眉、不盖耳),不得带有色隐形眼镜,不能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不得化妆;保持右手食指清洁。如不符合信息采集要求,应立即整改,否则现场将不予采集。
如确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充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的,必须在3月12日上午9:00—11:30到场,否则报名无效。
(四)驻沧部队现役人员、文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初审后于3月12日上午8:30—9:00到沧州市人民医院培训中心(新华区永济东路58号)参加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
(五)考区复审。
三、网上缴费
考试实行网上缴费,河北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可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无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因个人原因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工作要求
(一)请考生重点核对身份证号(特别是“X”应为大写)、毕业证书编码、毕业专业、助理资格证和执业证等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无误,否则将造成学信网、民科网无法匹配,审核不通过。
(二)因今年报名时间紧,任务重,考区及考点不组织二次审核。
附件:1.“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下载地址
2.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沧州考点各县(市、区)报名点名单
3.202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用表
4.2026年度沧州考点医师资格考试补充审核和考生生物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5.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点现场审核授权书(模板)
附件1
“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下载地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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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沧州考点各县(市、区)报名点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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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点 |
工作地点 |
咨询电话 |
电话接听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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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考点 |
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沧州市人民医院培训中心 |
0317-2172606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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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区 |
沧州市运河区朝阳西路1号 |
0317-2023805 0317-2028235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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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 |
新华区卫生健康局(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南大街18号) |
0317-3013013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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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
沧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沧州经济开发区解放东路11号中关村医学转化中心) |
0317-3096815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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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沧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河北工业大学科技(沧州)园区) |
0317-8697186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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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 |
沧县卫生健康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53号) |
0317-3055008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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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 |
青县卫生健康局(青县法院南门东侧) |
0317-4064305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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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 |
泊头市卫生健康局(泊头市龙华街168号) |
0317-8300657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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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 |
东光县卫生健康局 |
0317-7897855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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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 |
南皮县卫生健康局(南皮县朝阳西路司法大楼) |
0317-5259522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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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 |
吴桥县卫生健康局(吴桥县桑园镇黄河路163号) |
0317-7270591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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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 |
任丘市卫生健康局(任丘市泰山北道) |
0317-2268120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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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 |
河间市卫生健康局(河间市长卿北街87号) |
0317-3272810 |
8:30-11:30 14:00-17:00 |
|
|
肃宁县 |
肃宁泽城路45号肃宁卫健局院内 |
0317-5162715 |
8:30-11:30 14:00-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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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 |
献县卫生健康局 |
0317-4626120 |
8:30-11:30 14:00-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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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 |
海兴县海信路 海兴县卫生健康局 |
0317-6610751 |
8:30-11:30 14:00-17:00 |
|
|
盐山县 |
盐山县卫生健康局 |
0317-6212630 |
8:30-11:30 14:00-17:00 |
|
|
孟村县 |
孟村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0317-6720768 |
8:30-11:30 14:00-17:00 |
|
|
渤海新区黄骅市 |
黄骅市 |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 |
0317-5312680 |
8:30-11:30 14:00-17:00 |
|
中捷 |
中捷产业园区卫生健康局 |
0317-5482004 |
8:30-11:30 14:00-17:00 |
|
|
南大港 |
南大港卫计中心(老办公楼4楼) |
0317-5462070 |
8:30-11:30 14:00-17:00 |
|
|
港城区 |
港城区卫生健康工作办公室 |
0317-7982592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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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北石油管理局 |
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 |
0317-2722227 |
8:30-11:30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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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报名点负责所辖区域和单位考生的审核工作,具体审核时间由各报名点根据本地区、单位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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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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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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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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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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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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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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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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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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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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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件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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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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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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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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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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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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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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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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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实践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15位) |
带教老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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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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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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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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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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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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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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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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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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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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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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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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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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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件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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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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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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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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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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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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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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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15位) |
带教老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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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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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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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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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 单位医学专业工作实践将满12个月。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考试前,将后续累计满12个月的《医师资格考试医学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4
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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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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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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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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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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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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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内容 |
院前急救¨ 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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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承诺 1.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2. 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3. 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4. 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5. 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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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名: |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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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两份)
附件4
2026年度沧州考点医师资格考试补充审核和
考生生物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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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地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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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 |
8:30—11:30 |
献县 吴桥县 南皮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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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肃宁县 青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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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
8:30—11:30 |
任丘市(含华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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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渤海新区黄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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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 |
8:30—11:30 |
泊头市 新华区 孟村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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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河间市 海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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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
8:30—11:30 |
运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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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盐山县 东光县 高新区 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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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 |
8:30—11:30 |
沧县 |
|
14:00—17:00 |
沧州市中心医院 沧州市人民医院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沧州市第三医院 沧州市中心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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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
8:30—9:00 |
现役军人、部队文职人员 |
|
9:00—11:30 |
处理遗留问题 |
附件5
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 报名点
现场审核授权书(模板)
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考生 (身份证号: )因
口集中审核未通过,原因:
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初审
经我报名点审核,该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授权其本人持报名材料参加3月 日的补充审核。
报名点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报考点名称(加盖公章)
2026年 月 日